結合北林研發〔2020〕13號文件《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在讀期間學術成果認定管理辦法》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等精神,規范研究生申請學位的學術成果認定和管理,結合我院學科實際情況對學科規定的重要學術期刊及學術成果進行補充規定,確保研究生學位授予質量。
一、適用對象
1.本補充規定適用于全日制學術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含同等學力申請博士或碩士學位人員。學院對專業型碩士研究生的學術成果不做要求。
二、申請學位成果要求
(一)申請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應獲得代表性學術成果補充學科規定的重要學術期刊和學術成果如下:
在CSCD-E收錄源刊物、林業經濟、林業經濟評論(英文版)期刊上發表2篇及以上論文或在北京林業大學高水平論文庫(社科類)A庫或B庫(以科技處正式公布為準)中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或獲得學校認定的省部級獎或梁希獎1項,要求研究生為證書獲得者。
(二)申請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應獲得代表性學術成果補充學科規定的重要學術期刊或學術成果如下。
1.農林經濟管理一級學科
(1)在CSCD-E收錄源刊物、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收錄刊物、林業經濟評論(英文版)、南京林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沈陽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資源開發與市場、生產力研究、EI檢索的境外國際會議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2)或獲得學校認可的省部級獎或梁希獎1項,要求研究生為證書獲得者。
2.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
(1)在CSCD-E收錄源刊物、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收錄刊物、林業經濟評論(英文版)、EI檢索的境外國際會議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2)或獲得學校認可的省部級獎或梁希獎1項,要求研究生為證書獲得者。
3.工商管理一級學科
(1)在CSCD-E收錄源刊物、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收錄刊物、林業經濟評論(英文版)、EI檢索的境外國際會議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2)或獲得學校認可的省部級獎或梁希獎1項,要求研究生為證書獲得者。
(3)或有1項案例庫入庫案例,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申請學位時只能作為其中一位研究生申請學位的有效學術成果,成果受益人由導師書面認定。
案例庫名稱 |
具體要求 |
中國專業學位案例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中國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大連理工)、中國工商管理國際案例庫(中歐商學院)、中國工商管理案例中心(清華經管學院) |
(1)一般入庫案例:研究生是作者,教師是“指導教師”,或者教師是第一作者,研究生需是第二作者。 (2)“獲獎案例”,研究生可以是第二、第三作者。 |
Harvard Business Cases (哈佛大學商學院案例庫)、Ivey Publishing(毅偉商學院案例庫)、European Case Clearing House(歐洲案例交流中心) |
入庫案例,研究生可以是第二、第三作者。 |
(4)其他學科方向指定期刊:
①企業管理方向
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中國管理信息化、中國商論、科技與管理、人力資源。
②會計學方向
新會計、會計師、商業會計、財會學習、中國總會計師、經營管理者。
③物業管理方向
中國物業管理、現代物業、中國房地產。
④ 管理科學、電子商務方向
中國管理信息化、科技與管理。
三、附則
1.本補充規定僅列出了學科認可的指導性期刊或相應學術成果,其他學術成果認定要求及規定遵照〔2020〕13號文件《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在讀期間學術成果認定管理辦法》執行。
2.本補充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對于延期畢業的博士研究生新舊辦法同時執行。
3.留學生在讀期間學術成果認定辦法除本辦法及〔2020〕13號文件《北京林業大學研究生在讀期間學術成果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期刊或成果以外,還包括經管發〔2018〕2號《經濟管理學院關于留學生在讀期間學術成果認定的規定》中的相關期刊。
4.本辦法由經濟管理學院負責解釋。
經濟管理學院